聖經新譯本 (CNV Traditional) 論福(路6:20~23) 1耶穌看見群眾,就上了山;他坐下之後,門徒來到他跟前,
2他就開口教訓他們: 門徒作鹽作光(可9:50;路14:34~35) 13「你們是地上的鹽;如果鹽失了味,怎能使它再鹹呢?結果毫無用處,唯有丟在外面任人踐踏。 論律法 17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;我來不是要廢除,而是要完成。
18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算天地過去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會廢去,全部都要成就。
19因此,無論誰廢除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這樣教導人,他在天國中必稱為最小的;但若有人遵行這些誡命,並且教導人遵行,他在天國中必稱為大。 不可恨人(路12:58~59) 21「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:『不可殺人,殺人的必被判罪。』 22可是我告訴你們,凡是向弟兄發怒的,都要被判罪。誰若罵弟兄:『你這蠢貨!(蠢貨:原文音譯是「拉加」,是亞蘭文侮辱別人的用語。)』,就要被公議會判罪;誰若罵:『你這白痴!(白痴:原文是希臘文罵人的詞語,但是有少數學者認為這詞語是源於希伯來文,而把它音譯為「魔利」,意思是「叛徒」。)』,就罪該送入烈火的地獄。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供物的時候,如果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對你不滿, 24就當在壇前放下供物,先去與弟兄和好,然後才來獻你的供物。 25趁著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,要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他抓你去見法官,法官把你交給獄警,關在監裡。 26我實在告訴你,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,否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。 不可動淫念 27「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:『不可姦淫。』 28可是我告訴你們,凡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心裡已經犯了姦淫。 29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,就把它挖出來丟掉;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,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裡。 30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;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,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。 不可休妻(太19:9;可10:11~12;路16:18) 31「又有這樣的吩咐:『人若休妻,就應當給她休書。』 32可是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的,如果不是因她不貞,就是促使她犯姦淫;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,也就是犯姦淫了。 不可發誓 33「你們又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:『不可背約,向主許的願都要償還。』 34可是我告訴你們,總不可發誓,不可指著天發誓,因為天是 神的寶座; 35不可指著地發誓,因為地是 神的腳凳;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,因為它是大君王的京城; 36也不可指著自己的頭發誓,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。 37你們的話,是就說『是』,不是就說『不是』;如果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 不可報復(路6:29~30) 38「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 39可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對抗,有人打你的右臉,把另一邊也轉過來讓他打; 40有人要告你,想拿你的襯衫,就連外套也讓他拿去。 41有人要強迫你走一里路,就陪他走兩里。 42有求你的,就給他;想借貸的,也不可拒絕。 當愛仇敵(路6:27~28、32~36) 43「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:『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』
44可是我告訴你們,當愛你們的仇敵,為迫害你們的祈禱,
45好叫你們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子;因為他使太陽照惡人,也照好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
46如果你們只愛那些愛你們的人,有甚麼賞賜呢?稅吏不也是這樣作嗎?
47如果你們單問候你們的弟兄,有甚麼特別呢?教外人不也是這樣作嗎?
48所以你們要完全,正如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