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標準譯本 (CSB Traditional) 舊約的事奉 1 這樣,第一個約 a也包括了事奉禮的規定和地上的聖所, 2 因為有預備好的會幕:第一間裡有燈臺、桌子和陳設餅,這叫做聖所; 3 會幕第二層幔子後面,叫做至聖所, 4 裡面有金香壇和四周包金的約櫃;櫃裡有盛著嗎哪的金罐、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和兩塊約版; 5 約櫃上方有榮耀的基路伯,遮蔽著施恩座 b。關於這些,現在就不一一細說了。 6 既然這些東西都這樣預備好了,祭司們就常常進入第一間會幕行事奉禮。 7 至於第二間會幕,只有大祭司一年進去一次,沒有不帶著血的;這血是為自己和子民無意中犯的罪所獻上的。 8 聖靈指明這一點:只要第一間會幕還存在,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就還沒有顯明出來。 9 這會幕是現今時代的一個象徵,在這裡所獻上的禮物和祭物,並不能使事奉者的良心得以完全, 10 因為這些只是關於飲食和各種洗淨禮,是屬肉體的規定,一直實施到更新的時候為止。 新約的事奉 11 不過基督已經來到,做了那些已經發生的 c美善之事的大祭司,經過了那更大、更完美的會幕。那會幕不是人手所造的;就是說,不屬於這被造的世界。 12 他也沒有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,而是藉著他自己的血,一次性地進入聖所,成就了永恆的救贖。 13 實際上,如果山羊和公牛的血,以及母牛犢的灰,灑在那些汙穢的人身上,能使他們分別為聖、肉身潔淨, 14 更何況基督的血呢!基督藉著永恆的聖靈 d,將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神,他的血難道不能潔淨我們 e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,使我們事奉永生的神嗎? 15 為此,基督做了新約的中保,藉著死贖清了人在第一個約之下的過犯,好使那些蒙召的人可以得到所應許的永恆繼業。 16 要知道,遺囑 f在哪裡生效 g,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。 17 事實上,人死了,遺囑 h才能確立,因為立遺囑之人活著的時候,遺囑絕對不能生效。 18 原來不用血,第一個約也不能成立, 19 就是說,摩西按照律法向全體民眾宣講了所有的誡命之後,拿了牛犢和山羊 i的血,摻上水,用深紅色的羊毛和牛膝草,灑在那書卷上和全體民眾身上, 20 說:「這是立約的血,是神吩咐給你們的。」 j 21 然後,他又同樣地把血灑在會幕和服事用的所有器皿上。 22 按照律法,幾乎一切都是用血潔淨的;沒有流血,就沒有赦免。 23 既然那些諸天之上事物的模型,必須用這些祭物 k來潔淨,那天上事物的本體就必須用比這些更好的祭物來潔淨, 24 因為基督不是進入了人手所造的聖所——那不過是真聖所的象徵——而是進入了上天本身,如今替我們顯現在神的面前。 25 他也不用再三地將自己獻上,像大祭司年年帶著牛羊的 l血進入聖所那樣, 26 否則,從創世以來,他就必須再三地受難了。但如今,他在萬世的末期顯現了一次,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,把罪除掉。 27 就如人人註定都有一死,而且死後有審判, 28 照樣,基督為了擔當眾人的罪孽,也被獻上一次;將來還要再一次顯現,不是為了罪,而是為了使那些熱切等待他的人得到救恩。 Footnotes: a. 9:1 約——輔助詞語。 b. 9:5 施恩座——或譯作「贖罪蓋」或「贖罪臺」。 c. 9:11 已經發生的——有古抄本作「將要來臨的」。 d. 9:14 永恆的聖靈——原文直譯「永恆的靈」。 e. 9:14 我們——有古抄本作「你們」。 f. 9:16 遺囑——或譯作「約」。 g. 9:16 生效——輔助詞語。 h. 9:17 遺囑——或譯作「約」。 i. 9:19 有古抄本沒有「和山羊」。 j. 9:20 《出埃及記》24:8。 k. 9:23 祭物——輔助詞語。 l. 9:25 牛羊的——原文直譯「非自己的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