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10
圣经 新译本 (CNV Simplified)

差遣十二使徒(可3:13~19,6:8~13;路6:12~16,9:1~5。参路10:4~12;徒1:13)

1耶稣叫了十二门徒来,赐给他们胜过污灵的权柄,可以赶出污灵和医治各种疾病、各种病症。

2十二使徒的名字如下:为首的是西门(又名彼得),西门的弟弟安得烈,西庇太的儿子雅各,雅各的弟弟约翰, 3腓力,巴多罗迈,多马,税吏马太,亚勒腓的儿子雅各,达太, 4激进派的西门,和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。

5耶稣差遣这十二个人出去,并且嘱咐他们:「外族人的路,你们不要走,撒玛利亚人的城,你们也不要进; 6却要到以色列家的迷羊那里去。 7你们要一边走一边宣扬说:『天国近了。』 8要医治有病的,叫死人复活,洁净患麻风的,赶出污鬼。你们白白地得来,也应当白白地给人。 9你们腰袋里不要带金、银、铜钱; 10路上不要带行囊,也不要带两件衣裳,不要带鞋或手杖,因为作工的理当得到供应。 11你们无论进哪一座城哪一个村,都要打听谁配接待你们,就住在那里,直到离去。 12到他家里的时候,要向他们问安; 13如果这家是配得的,你们的平安就必临到他们;如果这家不配得,你们的平安仍归你们。 14如果有人不接待你们,不听你们的话,你们离开那一家那一城的时候,就要把脚上的灰尘跺下去。 15我实在告诉你们,在审判的日子,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,比那城还轻呢。

使徒会遭受迫害(可13:11~13;路21:12~17)

16「现在,我差派你们出去,好像羊进到狼群中间;所以你们要像蛇一样机警,像鸽子一样纯洁。 17你们要小心,因为有人要把你们送交公议会,并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; 18你们为我的缘故,也要被带到统治者和君王面前,向他们和外族人作见证。 19你们被捕的时候,用不着担心说甚麽和怎麽说,因为那时你们必得着当说的话; 20因为说话的不是你们,而是你们的父的灵,是他在你们里面说话。

21弟兄要出卖弟兄,父亲要出卖儿子,甚至把他们置於死地;儿女要悖逆父母,害死他们。 22你们为我的名,要被众人恨恶,然而坚忍到底的必然得救。

23如果有人在这城迫害你们,就逃到别的城去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你们还没有走遍以色列的各城,人子就来到了。

24「学生不能胜过老师,奴仆也不能胜过主人。 25学生若能像老师一样,奴仆若能像主人一样,也就够了。如果一家之主也被称为别西卜(「别西卜」是鬼王的名字),何况他的家人呢?

应该怕谁(路12:2~9)

26「所以不要怕他们。没有甚麽掩盖的事不被揭露,也没有甚麽秘密是人不知道的。 27我在暗处告诉你们的,你们要在明处讲出来;你们听见的耳语,要在房顶上宣扬出来。 28那些杀身体却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;倒要怕那位能把灵魂和身体都投入地狱里的。 29两只麻雀不是卖一个大钱吗?但你们的父若不许可,一只也不会掉在地上。 30甚至你们的头发都一一数过了。 31所以不要怕,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呢。

32「凡在人面前承认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认他; 33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不认他。

作门徒的代价(路12:51~53)

34「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,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;我并没有带来和平,却带来刀剑, 35因为我来了是要叫人分裂:人与父亲作对,女儿与母亲作对,媳妇与婆婆作对, 36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。

37爱父母过於爱我的,不配作属我的;爱儿女过於爱我的,不配作属我的; 38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属我的。 39顾惜自己生命的,必要丧掉生命;但为我牺牲生命的,必要得着生命。

得赏赐(可9:41)

40「接待你们的,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。 41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,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;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的,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。 42无论谁因门徒的名,只把一杯凉水给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个喝,我实在告诉你们,他决不会得不到他的赏赐。」

Matthew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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