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標準譯本 (CSB Traditional) 迷羊的比喻 1 當時,稅吏和罪人都接近耶穌,聽他講說。 2 法利賽人和經文士抱怨,說:「這個人歡迎罪人,又與他們一起吃飯。」 3 於是耶穌對他們講了這個比喻: 4 「你們當中的哪一個人擁有一百隻羊,而丟失其中的一隻,就不會把九十九隻留在曠野,去找那一隻丟失的,直到找到了牠呢? 5 一旦找到了,他就快快樂樂地扛在自己的肩上, 6 回到家裡請朋友和鄰居來,對他們說:『你們與我一同歡樂吧,因為我找到了那隻丟失的羊。』 7 我告訴你們:同樣,一個罪人的悔改,比九十九個不需要悔改的義人,會讓天上更有喜樂。 失錢的比喻 8 「或者,如果一個婦人有十個銀幣 a,丟失了一個,難道她不點上油燈,打掃屋子,仔細尋找,直到找到了它嗎? 9 一旦找到了,她就會請朋友和鄰居來,說:『你們與我一同歡樂吧,因為我找到了那個丟失的銀幣 b。』 10 同樣,我告訴你們:一個罪人的悔改,會讓神的天使們面前有喜樂。」 浪子的比喻 11 耶穌又說:「某人有兩個兒子。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把我應得的那份家產給我。』父親就把財產分給兩個兒子。 13 沒過幾天,那小兒子就收拾了一切,往一個遙遠的地方去旅行了。他在那裡過著放蕩的生活,揮霍他的錢財。 14 當他花盡了自己的一切,那地方又發生了嚴重的饑荒,他就開始窮困起來。 15 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,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田裡去放豬。 16 他就是渴望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飢 c,也沒有人給他。 17 可是他醒悟過來的時候,就說:『我父親那麼多的雇工都食物充足,我卻要在這裡餓死 d嗎? 18 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對他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 19 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請把我當做你的一個雇工吧。』 20 於是他起來往自己的父親那裡去。他離得還遠的時候,他父親就看到他,動了憐憫之心,跑上去摟住他的脖子親吻他。 21 兒子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 22 「父親卻對奴僕們說:『趕快 e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上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把鞋子穿在他腳上, 23 把那隻養肥的牛犢牽來宰殺了,讓我們吃喝、慶祝吧!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、失而復得的。』於是他們開始慶祝。 25 「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裡。當他往回走,快到家的時候,聽見音樂和跳舞的聲音, 26 就叫來一個僕人,問這些到底是什麼事。 27 僕人對他說:『你弟弟 f回來了。你父親因他平安無恙地回來,就宰殺了那隻養肥的牛犢。』 28 「大兒子發怒,不肯進去,他父親就出來勸 g他。 29 他回答父親,說:『你看,我服事你這麼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,可是你從來沒有給過我一隻小山羊,好讓我與朋友們一同慶祝。 30 而你這個兒子,這個與妓女們一起吞盡了你財產的,他一來了,你就為他宰殺了養肥的牛犢!』 31 「父親對他說:『孩子啊,你一直與我在一起,我的一切都是你的。 32 現在,我們應該慶祝、歡喜,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生、失而復得的。』」 Footnotes: a. 15:8 十個銀幣——原文為「10錐克瑪」。1錐克瑪=約1日工資的希臘銀幣。 b. 15:9 銀幣——原文為「錐克瑪」。1錐克瑪=約1日工資的希臘銀幣。 c. 15:16 充飢——有古抄本作「填自己的肚子」。 d. 15:17 餓死——或譯作「因饑荒喪命」。 e. 15:22 有古抄本沒有「趕快」。 f. 15:27 弟弟——原文直譯「兄弟」。 g. 15:28 勸——或譯作「安慰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