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新譯本 (CNV Traditional) 失羊的比喻(太18:12~14) 1眾稅吏和罪人,都接近耶穌,要聽他講道。
2法利賽人和經學家,紛紛議論說:「這個人接待罪人,又和他們一起吃飯。」 失銀幣的比喻 8「或是一個女人,有十個銀幣(「銀幣」原文作「拉克瑪」,一個「拉克瑪」相當於一天的工錢。),失去一個,哪能不點上燈,打掃屋子,細細地找,直到找著呢? 9既找著了,就請朋友鄰舍來,說:『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,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銀幣,已經找到了。』 10我告訴你們,因為一個罪人悔改, 神的使者也必這樣為他歡樂。」 浪子的比喻 11耶穌又說:「某人有兩個兒子。
12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爸爸,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。』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。
13過了不多幾天,小兒子收拾一切,到遠方去了,在那裡生活放蕩,浪費錢財。
14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,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,就窮困起來;
15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。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,
16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,可是沒有人給他。
17他醒悟過來,說:『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,又有豐富的食物,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?
18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對他說: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
19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』
20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。他還在遠處時,他父親看見了他,就動了慈心,跑過去抱著他,連連與他親吻。
21兒子說:『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
23把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要吃喝快樂,
24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歡樂起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