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新譯本 (CNV Traditional) 不可重富輕貧 1我的弟兄們,你們既然對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有信心,就不應該憑外貌待人。
2如果有一個手戴金戒指、身穿華麗衣服的人,進入你們的會堂;又有一個衣衫襤褸的窮人,也進去了。
3你們就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,說:「請坐在這好位上。」又對那個窮人說:「你站在那裡。」或說:「坐在我的腳凳下邊。」
4這不是你們對人有歧視,成了心懷惡意的審判官嗎?
5我親愛的弟兄們,請聽: 神不是揀選了在世上被認為貧窮的人嗎?這些人卻在信心上富足,而且是承受 神的國的人。這國是 神應許賜給愛他的人的。
6然而你們卻侮辱窮人。其實,那些欺壓你們,拉你們上法庭的,不就是富足的人嗎?
7難道不是他們褻瀆那召你們的尊名嗎?(或譯:「難道不是他們毀謗你們蒙召的美名嗎?」)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14我的弟兄們,人若說他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甚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
15如果有弟兄或姊妹缺衣少食,
16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「平平安安地去吧!願你們穿得暖,吃得飽。」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那有甚麼用處呢?
17照樣,如果只有信心,沒有行為,這信心就是死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