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多書 1:7
監督既是神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不暴躁,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不貪無義之財;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利未記 10:9
「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,清酒、濃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們死亡。這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,

哥林多前書 4:1
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,為神奧祕事的管家。

腓立比書 1:1
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,寫信給凡住腓立比,在基督耶穌裡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、諸位執事。

提摩太前書 3:2
做監督的,必須無可指責,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,有節制,自守,端正,樂意接待遠人,善於教導;

提摩太前書 3:3
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溫和,不爭競,不貪財;

提摩太前書 3:8
做執事的也是如此,必須端莊,不一口兩舌,不好喝酒,不貪不義之財;

提摩太後書 2:24
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,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,善於教導,存心忍耐,

彼得後書 2:10
那些隨肉身縱汙穢的情慾、輕慢主治之人的,更是如此。他們膽大任性,毀謗在尊位的也不知懼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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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多書 1: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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