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2:25
你若是行律法的,割禮固然於你有益;若是犯律法的,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耶利米書 4:4
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,你們當自行割禮,歸耶和華,將心裡的汙穢除掉,恐怕我的憤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,如火著起,甚至無人能以熄滅。

耶利米書 9:25
耶和華說:「看哪,日子將到,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,心卻未受割禮的,

羅馬書 2:13
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
羅馬書 2:26
所以那未受割禮的,若遵守律法的條例,他雖然未受割禮,豈不算是有割禮嗎?

羅馬書 2:27
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,若能全守律法,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?

哥林多前書 7:19
受割禮算不得什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

加拉太書 5:3
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: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。

加拉太書 6:13
他們那些受割禮的,連自己也不守律法,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,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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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2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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