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24:26
基督這樣受害,又進入他的榮耀,豈不是應當的嗎?」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但以理書 9:26
過了六十二個七,那受膏者必被剪除,一無所有。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。至終必如洪水沖沒,必有爭戰,一直到底,荒涼的事已經定了。

路加福音 24:7
說:『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,釘在十字架上,第三日復活。』」

路加福音 24:44
耶穌對他們說:「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:摩西的律法、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,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。」

路加福音 24:46
又對他們說:「照經上所寫的,基督必受害,第三日從死裡復活,

約翰福音 2:22
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,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,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。

約翰福音 20:9
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,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。

希伯來書 2:10
原來那為萬物所屬、為萬物所本的,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,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,本是合宜的。

彼得前書 1:11
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,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、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,並怎樣的時候。

鏈接 (Links)
路加福音 24:26 雙語聖經 (Interlinear)路加福音 24:26 多種語言 (Multilingual)Lucas 24:26 西班牙人 (Spanish)Luc 24:26 法國人 (French)Lukas 24:26 德語 (German)路加福音 24:26 中國語文 (Chinese)Luke 24:26 英語 (English)

現代標點和合本 (CUVMP Traditional) ©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.
路加福音 24:25
返回頁首 (Top of Page)
返回頁首 (Top of Pag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