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記上 2:29
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,你們為何踐踏,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,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?』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馬太福音 10:37
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做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做我的門徒;

申命記 12:5
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,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,

撒母耳記上 2:13
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:凡有人獻祭,正煮肉的時候,祭司的僕人就來,手拿三齒的叉子,

撒母耳記上 3:13
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於他的家,因他知道兒子作孽,自招咒詛,卻不禁止他們。

詩篇 26:8
耶和華啊,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。

以西結書 34:10
主耶和華如此說:我必與牧人為敵,必向他們的手追討我的羊,使他們不再牧放群羊,牧人也不再牧養自己。我必救我的羊脫離他們的口,不再做他們的食物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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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母耳記上 2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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