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若得罪人,有士師審判他;人若得罪耶和華,誰能為他祈求呢?」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,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。 交叉引用 (Cross Ref) 希伯來書 10: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, 希伯來書 10:27 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 民數記 15:30 但那擅敢行事的,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,他褻瀆了耶和華,必從民中剪除。 申命記 1:17 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,聽訟不可分貴賤;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裡,我就判斷。』 約書亞記 11:20 因為耶和華的意思是要使他們心裡剛硬,來與以色列人爭戰,好叫他們盡被殺滅,不蒙憐憫,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。 撒母耳記上 3: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說:以利家的罪孽,雖獻祭奉禮物,永不能得贖去。」 約伯記 9:33 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,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。 箴言 29:1 人屢次受責罰,仍然硬著頸項,他必頃刻敗壞,無法可治。 鏈接 (Links) 撒母耳記上 2:25 雙語聖經 (Interlinear) • 撒母耳記上 2:25 多種語言 (Multilingual) • 1 Samuel 2:25 西班牙人 (Spanish) • 1 Samuel 2:25 法國人 (French) • 1 Samuel 2:25 德語 (German) • 撒母耳記上 2:25 中國語文 (Chinese) • 1 Samuel 2:25 英語 (English)現代標點和合本 (CUVMP Traditional) ©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