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2:48
唯有那不知道的,做了當受責打的事,必少受責打。因為多給誰,就向誰多取;多託誰,就向誰多要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利未記 5:17
「若有人犯罪,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,他雖然不知道,還是有了罪,就要擔當他的罪孽。

民數記 15:27
「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,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做贖罪祭。

民數記 15:29
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誤行了什麼事,必歸一樣的條例。

申命記 25:2
惡人若該受責打,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,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。

馬太福音 13:12
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,叫他有餘;凡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。

路加福音 12:41
彼得說:「主啊,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,還是為眾人呢?」

路加福音 12:49
「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,倘若已經著起來,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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