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1:3
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利未記 11:2
「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,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

利未記 11:4
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駱駝,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於你們不潔淨;

利未記 11:5
沙番,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於你們不潔淨;

利未記 11:6
兔子,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於你們不潔淨;

利未記 11:7
豬,因為蹄分兩瓣,卻不倒嚼,就於你們不潔淨。

利未記 11:26
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,也不倒嚼的,是於你們不潔淨,凡摸了的,就不潔淨。

申命記 14:6
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
申命記 14:8
豬,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,就於你們不潔淨。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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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1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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