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2:16
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詩篇 143:2
求你不要審問僕人,因為在你面前,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。

使徒行傳 13:39
你們靠摩西的律法,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,就都得稱義了。

羅馬書 3:20
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羅馬書 3:22
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
羅馬書 9:30
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,就是因信而得的義;

加拉太書 3:11
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,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
加拉太書 3:24
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
希伯來書 7:19
律法原來一無所成——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,靠這指望,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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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2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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