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新譯本 (CNV Traditional) 避難城(民35:9~28;書20:1~9) 1「耶和華你的 神把列國的民剪除了,耶和華你的 神把他們的地賜給了你,你趕走了那些國民,住在他們的城市和房屋以後,
2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得為業的地上,為自己分別三座城。
3你要為自己預備道路,又要把耶和華你的 神給你作產業的地分為三區,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去。 不可挪移地界 14「在耶和華你的 神要賜給你承受為業的地上,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因為那是先人立定的。 證人的條例 15「人無論有甚麼過錯,或是犯了甚麼罪惡,不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指證,總要憑著兩個見證人的口供,或是三個見證人的口供,才可以確定。
16如果有強橫的見證人起來,指證某人作惡,
17那麼,兩個彼此爭訟的人,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在職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。
18審判官要仔細查問;如果見證人是個假證人,作假見證陷害自己的兄弟,
19你們就要像他想怎樣對待自己的兄弟一樣對待他,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20其餘的人聽見了,就必害怕,不敢再在你中間行這樣的惡事了。
21你的眼睛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