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13:22
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,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以斯拉記 9:12
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,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,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,吃這地的美物,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。』

約伯記 27:16
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,預備衣服如泥土,

約伯記 27:17
他只管預備,義人卻要穿上,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。

詩篇 37:25
我從前年幼,現在年老,卻未見過義人被棄,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。

箴言 17:6
子孫為老人的冠冕,父親是兒女的榮耀。

箴言 28:8
人以厚利加增財物,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。

傳道書 2:26
神喜悅誰,就給誰智慧、知識和喜樂,唯有罪人,神使他勞苦,叫他將所收聚的、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。這也是虛空,也是捕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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箴言 13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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