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 5:12
眾人說:「我們必歸還,不再向他們索要,必照你的話行。」我就召了祭司來,叫眾人起誓,必照著所應許的而行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歷代志下 28:15
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,使被擄的人前來,其中有赤身的,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,又給他們吃喝,用膏抹他們,其中有軟弱的,就使他們騎驢,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。隨後,就回撒馬利亞去了。

以斯拉記 10:5
以斯拉便起來,使祭司長和利未人並以色列眾人起誓說,必照這話去行。他們就起了誓。

尼希米記 5:11
「如今,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、葡萄園、橄欖園、房屋,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、糧食、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。」

尼希米記 10:29
都隨從他們貴胄的弟兄發咒起誓,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,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、典章、律例,

尼希米記 10:31
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,或什麼聖日,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,我們必不買。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,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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