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8:25
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出埃及記 21:2
你若買希伯來人做奴僕,他必服侍你六年,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

出埃及記 22:3
若太陽已經出來,就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。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
利未記 25:39
「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,將自己賣給你,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侍你。

列王紀下 4:1
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:「你僕人我丈夫死了,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。現在有債主來,要取我兩個兒子做奴僕。」

尼希米記 5:5
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,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,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做人的僕婢,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。我們並無力拯救,因為我們的田地、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。」

馬太福音 18:24
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

路加福音 7:42
因為他們無力償還,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。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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