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6:18
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,也是犯姦淫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馬太福音 5:32
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叫她做淫婦了;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

路加福音 16:19
「有一個財主,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

哥林多前書 7:10
至於那已經嫁娶的,我吩咐他們——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說:「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

哥林多前書 7:11
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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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6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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