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:24
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利未記 25:13
「這禧年,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。

利未記 27:23
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,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。

利未記 27:25
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,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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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7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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