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:23
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,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利未記 27:22
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
利未記 27:24
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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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7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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