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各書 2:24
這樣看來,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羅馬書 3:28
所以我們看定了,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
雅各書 2:23
這就應驗經上所說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,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。

雅各書 2:25
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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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各書 2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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