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下 6:22
「人若得罪鄰舍,有人叫他起誓,他來到這殿,在你的壇前起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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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n

列王紀上 8:31,32
「人若得罪鄰舍,有人叫他起誓,他來到這殿,在你的壇前起誓,…

and an oath, etc.

出埃及記 22:11
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,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,本主就要罷休,看守的人不必賠還。

利未記 5:1
「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,他本是見證,卻不把所看見的、所知道的說出來,這就是罪,他要擔當他的罪孽。

箴言 30:9
恐怕我飽足不認你,說:「耶和華是誰呢?」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,以致褻瀆我神的名。

the oath

民數記 5:19-22
要叫婦人起誓,對她說:『若沒有人與你行淫,也未曾背著丈夫做汙穢的事,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。…

馬太福音 23:18
你們又說:『凡指著壇起誓的,這算不得什麼;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,他就該謹守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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