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18:11
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,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做永得的份。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利未記 7:14
從各樣的供物中,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,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。

利未記 7:31
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,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。

利未記 10:14
所搖的胸、所舉的腿,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,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,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,當你的份和你兒子的份。

利未記 22:1
耶和華對摩西說:

利未記 22:7
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

民數記 18:1
耶和華對亞倫說:「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,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,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。

民數記 18:10
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,凡男丁都可以吃。你當以此物為聖。

民數記 18:19
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做永得的份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,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。」

申命記 18:3
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份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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