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7:24
到了迦百農,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,說:「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?」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出埃及記 30:13
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,每人要按聖所的平,拿銀子半舍客勒,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,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。

出埃及記 38:26
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,從二十歲以外,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,按聖所的平,每人出銀半舍客勒,就是一比加。

尼希米記 10:32
我們又為自己定例,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,為我們神殿的使用,

馬太福音 5:46
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什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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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7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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