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6:18
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份,直到萬代,做他們永得的份。摸這些祭物的,都要成為聖。」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哥林多前書 9:13
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,就吃殿中的物嗎?伺候祭壇的,就分領壇上的物嗎?

利未記 3:17
在你們一切的住處,脂油和血都不可吃,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」

利未記 6:19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
利未記 6:27
凡摸這祭肉的,要成為聖。這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,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。

利未記 6:29
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,這是至聖的。

利未記 7:6
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,要在聖處吃,是至聖的。

民數記 18:8
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「我已將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,交給你經管。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,當做永得的份。

民數記 18:10
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,凡男丁都可以吃。你當以此物為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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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6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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