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拉記 8:28
我對他們說:「你們歸耶和華為聖,器皿也為聖,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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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35:29
以色列人,無論男女,凡甘心樂意獻禮物給耶和華的,都將禮物拿來,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。

利未記 21:6
要歸神為聖,不可褻瀆神的名。因為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們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

利未記 22:2
「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: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,免得褻瀆我的聖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
利未記 22:3
你要對他們說: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身上有汙穢,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,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。我是耶和華。

以斯拉記 8:27
金碗二十個,重一千達利克,上等光銅的器皿兩個,寶貴如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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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 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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