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阿斯說:「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,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,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。」 交叉引用 (Cross Ref) 馬太福音 22:24 「夫子,摩西說:『人若死了,沒有孩子,他兄弟當娶他的妻,為哥哥生子立後。』 創世記 38:8 猶大對俄南說:「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,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,為你哥哥生子立後。」 申命記 25:5 「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個,沒有兒子,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,娶她為妻,與她同房。 申命記 25: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。 申命記 25:7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,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,說:『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,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。』 鏈接 (Links) 路得記 4:5 雙語聖經 (Interlinear) • 路得記 4:5 多種語言 (Multilingual) • Rut 4:5 西班牙人 (Spanish) • Ruth 4:5 法國人 (French) • Rut 4:5 德語 (German) • 路得記 4:5 中國語文 (Chinese) • Ruth 4:5 英語 (English)現代標點和合本 (CUVMP Traditional) ©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