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5:10
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,無論是什麼,都要歸給祭司。」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利未記 10:13
你們要在聖處吃,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你的份和你兒子的份,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。

民數記 5:11
耶和華對摩西說:

民數記 31:41
摩西把貢物,就是歸於耶和華的舉祭,交給祭司以利亞撒,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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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5: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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