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,若以鳥為燔祭,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。 交叉引用 (Cross Ref) 馬太福音 21:12 耶穌進了神的殿,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,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, 路加福音 2:24 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,「或用一對斑鳩,或用兩隻雛鴿」獻祭。 創世記 15:9 他說:「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,一隻三年的母山羊,一隻三年的公綿羊,一隻斑鳩,一隻雛鴿。」 利未記 5:7 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就要因所犯的罪,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,一隻做贖罪祭,一隻做燔祭。 利未記 5:10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。至於他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,他必蒙赦免。 利未記 5:11 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,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,為贖罪祭;不可加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為是贖罪祭。 利未記 12:8 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為燔祭,一隻為贖罪祭。祭司要為她贖罪,她就潔淨了。」 鏈接 (Links) 利未記 1:14 雙語聖經 (Interlinear) • 利未記 1:14 多種語言 (Multilingual) • Levítico 1:14 西班牙人 (Spanish) • Lévitique 1:14 法國人 (French) • 3 Mose 1:14 德語 (German) • 利未記 1:14 中國語文 (Chinese) • Leviticus 1:14 英語 (English)現代標點和合本 (CUVMP Traditional) ©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