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。於是二人一同吃喝,住宿。 交叉引用 (Cross Ref) 創世記 24:55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:「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,至少十天,然後她可以去。」 士師記 19:3 她丈夫起來,帶著一個僕人、兩匹驢去見她,用好話勸她回來。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。她父見了那人,便歡歡喜喜地迎接。 士師記 19:5 到第四天,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請你吃點飯,加添心力,然後可以行路。」 鏈接 (Links) 士師記 19:4 雙語聖經 (Interlinear) • 士師記 19:4 多種語言 (Multilingual) • Jueces 19:4 西班牙人 (Spanish) • Juges 19:4 法國人 (French) • Richter 19:4 德語 (German) • 士師記 19:4 中國語文 (Chinese) • Judges 19:4 英語 (English)現代標點和合本 (CUVMP Traditional) ©2011 Global Bible Initiative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