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13:17
你們既知道這事,若是去行就有福了。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箴言 29:18
沒有異象,民就放肆;唯遵守律法的,便為有福。

耶利米書 11:6
耶和華對我說:「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,宣告這一切話說: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。

馬太福音 7:24
「所以,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,好比一個聰明人,把房子蓋在磐石上。

路加福音 11:28
耶穌說:「是,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!」

羅馬書 2:13
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
雅各書 1:25
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、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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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3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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