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6:11
何處的人不接待你們,不聽你們,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,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,對他們作見證。」
交叉引用 (Cross Ref)
馬太福音 10:14
凡不接待你們、不聽你們話的人,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,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。

馬太福音 10:15
我實在告訴你們:當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!

馬可福音 6:10
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無論到何處,進了人的家,就住在那裡,直到離開那地方。

路加福音 10:11
說:『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粘在我們的腳上,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。雖然如此,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。』

使徒行傳 13:51
二人對著眾人跺下腳上的塵土,就往以哥念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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